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源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源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计划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一部分:2017年源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源城区审计局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财税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企业与投资审计股;下设事业单位1个,即源城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性审计监督的规范性文件。
2.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
3.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4.组织实施对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区政府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人民政府投资或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实有在编人数15名,退休人员6 人。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8名,机关后勤在编人员1名,政府购买服务在编人员1名;源城区任期经济责任中心在编人员5名。
(四)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扎实开展审计监督服务工作
一是强化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追加预算、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密切关注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综合预算管理。二是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促进上级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中央、省、市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的跟踪审计,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强化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揭示存在问题,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审计建议,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四是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重点对任职时间较长、重点资金较多的单位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进一步扩大任中审计覆盖面。
2.围绕提升审计质量水平,狠抓审计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干部能力水平。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审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优化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切实提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二是加强审计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廉洁从审水平。扎实做好两部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党干部严守党纪党规意识。严格执行廉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教育,加大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和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夯实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责任意识。
3.围绕提升审计工作成果,狠抓审计整改工作和扩大审计成果运用
一是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落实。不断加强与财政、税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审计执行难的问题,对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加强跟踪检查,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纠正到位。二是加强对查处出来问题的分析研究。在查处问题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发现一般性规律,做到举一反三;加大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力度,注意从政策、制度等方面积极向政府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变事后审计为事前防范,使类似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源头上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功能。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 年部门预算收入数为 263.2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03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拨款8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 年部门预算支出数为 263.2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3.2039万元,占总支出的 69.60%,比上年增加7.0857万元,增长4.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69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3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按照国家调资政策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80万元,占总支出的30.40%,比上年增加13.5万元,增加20.3%。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省、市、区审计全覆盖要求,增加了审计项目。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5.6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占100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编制数。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15.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度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预算绩效
2017年,我局的主要工作目标有:完成源城区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以及省、市区审计项目。通过审计项目的实施,全面提升审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作用。努力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进深化改革做出新的贡献。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便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单、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社保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员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17年源城区审计局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