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委同意,现将《源城区关于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源城区委办公室

2014年116

 

 

源城区关于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粤委办〔2014〕44号)《河源市关于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镇(街道)和村(社区)是党在城乡基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是省委、市委推进大抓基层的重大部署,是构建基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工程,也是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机遇,对于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各镇(街道)党(工)委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引导领导干部抛官气、接地气、聚人气,把目光投向基层、力量沉在基层、指导下到基层,推动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

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党的群众路线,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核心,以直接联系为主要方式,以了解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为主要任务,以强化责任为保障,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源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基本原则

建立并实施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应遵循以下四项基本原则:

(一)坚持联系群众更直接。镇(街道)领导干部要走进农村(社区),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增进群众感情。

(二)坚持联系群众全覆盖。全区7个镇(街道)领导干部全部参与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驻点团队与每个村(社区)及每户群众(包括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驻村(社区)各类单位都要联系。

(三)坚持联系群众常态化。固定联系人员、联系时间、联系地点,确保驻点团队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

(四)坚持联系群众制度化。建立运作、登记、评价机制,保证联系工作规范有序,形成长效机制。

四、驻点联系的人员、时间和地点

在驻点联系的人员、时间和地点方面(驻点联系工作流程见附件1),要实现“三固定”: 

(一)固定联系人员。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人大副主席等领导干部每人直接联系1-2个村(社区)。规模较大的村(社区)、重点村(社区)要由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联系。每个村(社区)都要安排1个成员相对固定的驻点团队,每个驻点团队一般由3名以上干部组成,由镇(街道)领导干部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区有关单位设在镇(街道)的直属机构和镇(街道)机关、所属局(站所)等部门负责同志或党员干部,驻镇(街道)的区和镇(街道)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队的构成应保持长期稳定,如团队成员外调异地工作的,由职位继任者自然替代。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驻村(社区)各类服务中心(站)、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负责同志,大学生村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以及各类志愿者等,组成辅助团队,配合驻点团队做好服务联络等各项工作(驻点团队一览表见附件2)。各团队应确定1名镇(街道)干部为驻点团队联络员,确定1名村(社区)“两委”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辅助团队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负责沟通协调联系、材料上报等团队日常工作。(街道)要安排1-2名信息统计员,主要负责对本镇(街道)各团队上报的信息材料进行汇总。

(二)固定联系时间。全区统一固定每周三为驻点日(即为各团队下村(社区)联系服务时间,驻点日原则上不安排重大会议。驻点团队个别成员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向本团队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样式附件3);驻点团队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向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驻点团队有超过半数的成员不能参加的,在本周内另行选择时间进行“补课”(补课情况登记台账见附件4)。个人请假和团队“补课”的有关资料存入工作台账。

(三)固定联系地点。一般安排在村(社区)行政办公楼开展工作(驻点团队成员签到台账见附件5),有条件的村(社区)应整合所属各类管理服务中心(站、室),作为团队接待群众的固定场所。各镇(街道)要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村(社区)解决和完善办公场所,特别是要大力建设完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驻点联系工作提供场所保障。

五、驻点联系的主要任务

镇(街道)领导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要正确处理好与村(社区)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做到“不包办、不代替”,主要落实四项任务:

(一)宣传政策法规。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领会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指导、引导村(社区)和群众开展工作。要广泛了解群众、学习群众和服务群众,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把贯彻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掌握社情民意。要对村情民情进行排查摸底,分类掌握,通过不同渠道,“面对面、背靠背”征求群众意见,原则上驻点团队要指派1名成员参加驻点村(社区)“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详细了解所驻村(社区)群众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生活信息,全面掌握村(社区)动态。

(三)解决基层问题。明确驻点领导责任,深入走访调研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沟通思想,增进理解,形成和谐融洽的党群干群关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报请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解决问题不是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重点,要防止把驻点联系工作变成仅仅是为了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诉求的接访活动,影响联系工作实效。要定期跟踪联系特殊群体、重点人群(特殊群体、重点人群情况登记台账见附件6),有针对性地带案下访、约访、回访,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四)加强基层党建。以实施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契机,让驻点直接联系群众的过程成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过程。要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重点抓好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五强书记建设工程”、实施“两个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后备队伍建设、优化党员队伍、推进园区党建、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等工作,解决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

六、驻点联系工作方式

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必须落实“面对面”与群众直接联系的要求,各镇(街道)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亲切务实的方式联系群众。直接联系群众的基本方式有以下四种: 

(一)定点接访式。镇(街道)领导干部及团队成员在驻点场所当面接待群众,确保反映情况的群众全部受到接待。

(二)分片走访式。团队成员要分片走访群众,确保每年每户村(居)民、个体工商户和每个驻村(社区)单位至少走访1遍,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员应尽力联系。

(三)上门慰问式。发生重大灾害或群众遇到重大困难等情况时,团队成员应主动上门慰问。

(四)座谈听证式。镇(街道)出台重要政策和部署重要工作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询群众意见。

七、驻点联系管理机制

(一)实行驻点联系工作公开制。统一制定驻点联系工作流程和要求,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开。通过张贴公告(公告样式见附件7)、发放民情联系卡(民情联系卡见附件8)等方式,向群众公开驻点团队开展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时间、地点、驻点团队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发动群众参与,争取群众支持。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也要通过村(社区)公开栏等途径向群众反馈。

(二)实行驻点联系工作记实制。驻点团队成员要及时记录开展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详细、如实撰写驻点日志(驻点日志见附件9)。各驻点团队都要建立驻点工作台账,工作台账主要包括联系户的基本信息(民情登记本见附件10)、驻点日志、问题收集和解决情况(问题台账见附件11)、有关会议记录(驻点团队工作会议记录簿见附件12),以及反映驻点工作的照片等内容。各镇(街道)要及时收集、整理、汇总驻点团队的工作台账,依托文件盒、相册(画册)等载体,分门别类,形成镇(街道)的工作台账。

1、各镇(街道)工作台账:主要包括《驻点团队成员一览表》、《请假条》收集、《“补课”情况登记表》、《驻点工作联席会议记录簿》、活动相册(画册)等。

2、各驻点团队工作台账:主要包括《驻点日志》、《民情登记本》、《问题台账》、《驻点工作会议记录簿》、《特殊群体和重点人群登记台账》等。

3、各村(社区)工作台账:主要包括《团队成员一览表》(辅助团队)、《班子联席会议记录簿》、活动相册(画册)等。

(三)实行驻点联系工作首接负责制。在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中实行首接责任制,即驻点团队任何成员接到联系对象或其他群众反映的问题,无论问题类型、解决流程、承办单位、解决时限,该成员均要从头到尾跟踪了解,实时向群众反馈,一跟到底。若因跟踪办理不力,导致问题解决时间拖延甚至影响解决结果,则直接向该团队接办成员追究责任。

(四)实行驻点联系工作联席会议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镇(街道)驻点联系工作联席会议(镇(街道)联席会议记录簿见附件13),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召集。联席会议主要根据各驻点团队收集上报的社情民意,进行民情分析,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厘清工作思路,研究措施对策,推进工作落实。必要时,可邀请挂点联系镇道)的区领导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驻点联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需区直单位解决的问题,送挂点区领导签批意见,转交区直有关部门办理、协调

八、强化领导责任

区委常委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汇报,并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每年向全委会作报告。

(一)强化镇(街道)的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驻点联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建立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开展。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驻点联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总、率先垂范。其他班子成员要发挥在团队中的带头作用,对所牵头团队的组织工作和工作效果负责。团队其他成员要发挥所在部门和岗位的职能作用,积极联系和服务群众。

(二)强化村(社区)的承接责任。村(社区)“两委”及其班子成员要做好辅助工作,事前收集情况,事中主动配合,事后跟踪落实。村(社区)“两委”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村级组织班子联席会议记录簿见附件14),研究落实村(社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

(三)强化组织部门的督导责任。区委组织部要统筹部署,督查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要做好对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联系情况的评价工作,建立组织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机制,将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纳入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和党建考核的内容。

各镇(街道)党(工)委和领导干部要注重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服务群众的好做法,完善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因地制宜,务实创新,紧紧把握不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核心要求,防止驻点联系工作简单化、走过场,防止把驻点联系工作变成仅仅是为了解决群众提出的具体诉求的接访活动。要大力营造亲切和谐的工作氛围,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驻点联系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镇(街道)党(工)委于11月11日下午前完成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将本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方案、驻点团队一览表等材料一并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组。

 

附件:

1、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流程图

2、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团队一览表

3、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团队成员请假申请表

4、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团队“补课”情况登记台账

5、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团队成员签到台账

6源城区镇(街道)特殊群体和重点人群情况登记台账

7、关于镇(街道)领导干部到XX村(社区)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公告

8、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民情联系卡

9、源城区XX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驻点日志

10、源城区XX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民情登记本

11、源城区XX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问题台账

12、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会议记录簿

13、源城区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联席会议记录簿

14、村级组织班子联席会议记录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