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有关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提出我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决议。
(二)负责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考察、物色、举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工商界等有关社团及其代表人士,在上级党委和统战部的领导下,协调港澳台统战工作。
(五)负责对台政治的宣传、人员交往、经济贸易工作;鼓励和扶持区内台属的劳动致富等工作。
(六)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统战工作(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
(八)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士,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承办区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统战部内设2个室(组)。
(一)办公室
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之间的关系;起草综合性材料;负责本部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保卫、财务和后勤等工作。
(二)民族宗教办公室(副科级)。
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负责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的往来接待工作;负责教徒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会同公安部门防止和打击利用教会进行反革命活动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三、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正科级,同时挂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根据授权,负责同台湾地方政府及其授权社团联络及商议有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对台经贸工作,对台资、台属企业进行认定;负责对台新闻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宣传教育,处理涉台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以及人员往来、考察、访问、研讨等工作。
四、工商联(正科级)
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以统战性为主,兼有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要配合党和政府对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工作,促进他们做到“爱国、敬业、守法”经营,使工商联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个桥梁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民主党派一起参政议政。
(二)协助政府进行专题凋研,开展有利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服务活动。
(三)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自身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传统,帮助会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引导、教育会员爱国、敬业、守法,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开展与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中工商社团和工商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协助政府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六)经政府委托或批准,参与某些具体经济活动。如: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企业、个体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对内、对外展销会、交易会,对企业会员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税务等进行检查、监督;为会员企业办理有关证明等。
(七)牵头管理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并纳入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为工商联会员出国(境)进行商务活动申办护照出具证明。
(八)办好工商联会办企业。
(九)承办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统战部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4名,共8名编制(其中台湾工作办公室行政编制1名、事业编制1名;工商联事业编制2名)。领导职数:部长1名,副部长2名;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1名;工商联主席1名。股室领导配置:编制2名的配l职,编制3—5名的配l正1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