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副科以上各单位:

根据中央的有关精神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河源市各县区将在今年10月进行换届。中国共产党河源市源城区第六届委员会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奋斗目标,带领和团结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坚持党的建设为经济建设服务,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圆满完成了本届区委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根据党章规定,经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于2016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河源市源城区第七次代表大会。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河源市源城区第六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河源市源城区今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应采取的方针、政策,讨论确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任务及主要措施;选举中国共产党河源市源城区第七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团结带领全区人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克难奋进,以优异的发展成绩迎接区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构成比例、选举单位划分及名额分配

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名额为273名。

代表的构成要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构成比例为:各级领导干部代表163名,占代表总数的60%;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代表55名,占20%;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代表50名,占18%;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5名,占2%。代表中,妇女代表84名,占31%;“两新”组织的代表4名,占1.5%。年龄在45岁以下的代表一般不少于50%。区党代表与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一般不交叉。

全区共划分为21个选举单位。各镇、街道党(工)委、源城公安分局党委、源城工商分局党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工业园党工委和区“两新”组织党工委等12个党(工)委各为1个选举单位;区直部门分为党群线、经贸线、农口线、计划线、财税金融线、建设线、外经线、政法线、科教文卫线9个选举单位;根据我区党组织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区委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选举单位(详见附件)。

三、代表的条件

出席这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应是共产党员的优秀分子,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按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服务建好“首善之区、幸福源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的能力,能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凡存在政治上有问题;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影响期或处分期已满的,要综合考虑本人所负责任、一贯表现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由考察组和各选举单位研究提出是否列为代表人选的初步意见,并报区委审批)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等情形的,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人选。

四、代表产生方式和差额比例

这次党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代会或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且不低于上次党代会。

五、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代表产生应遵循下列程序:

1.各选举单位要根据区委分配的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和差额比例,作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初步方案。

2.各选举单位召开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布置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充分酝酿协商的办法,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差额比例不少于30%)。

3.各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根据代表构成比例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差额比例不少于20%)。

4.区委委托各选举单位(不能层层委托)严格考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要抽调骨干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组长应由政策水平高、业务熟悉、纪律要求严的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根据代表的条件要求,考察他们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在关键时刻、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根据考察情况和人选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对人选作出评价,不得以人选所在单位的意见或人选表现材料代替考察,不得弄虚作假。

5.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工)委会议或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圈选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少于20%)。

6.各选举单位要听取纪委、综治、信访、计生等方面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公示

7.各选举单位认真填写好《推荐出席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推荐出席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汇同出席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于9月5日前一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8.各选举单位根据区委组织部批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印制选票,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差额选举不少于20%,且不低于上次党代会)的办法在党代会或党代表会议(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正式代表(人数为本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区委提名名额)。

9.各选举单位对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审核,须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名确认,认真填写好《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登记表》和《出席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名册》,并于9月13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由区委组织部报请区委审批。

六、认真做好工作,迎接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的召开

召开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通过选举源城区第七次党代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观念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区委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区人民,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克难奋进,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以优异的发展成绩迎接区第七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源城区第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中共河源市源城区委员会

                       20168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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