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源城区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约束有力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体系,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17年“三个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2017〕14号)和《关于开展县(区)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7〕36号)要求,我区被河源市定为开展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县区。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内涵及总体目标

    (一)基本内涵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以零为基点编制的预算。零基预算的基本特征是不受以往预算安排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影响,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改革,起到示范带动效应,积累改革工作经验,为2018年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奠定基础。通过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建立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支出保障重点、绩效优先的评估机制,在进一步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原则上不再安排正常运转项目经费,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度和到位率,强化预算约束,构建科学合理、细化精准、绩效优先、约束有力的预算编制方式。

    二、改革任务与时间安排

    1.6月份,印发《源城区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编制方法、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2.9月底前,完成区直部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原则上只保留零余额账户。

    3.10月中旬前,研究制定定员定额标准,做好申报预算安排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4.11-12月份,在编制2018年财政预算时按零基预算要求进行编制。编制工作根据区人大例会召开时间,原则在年底前完成。

    三、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部门职责。区财政部门牵头负责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在部门预算单位的配合下开展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会同部门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定员定额标准,选取预算安排项目,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批复预算。

    (二)预算单位职责。预算单位是零基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负责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清理;研究提出定员定额标准建议,据实编报基础数据信息;根据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时间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零基预算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改革工作,把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作为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谋划,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二)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每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部门预算单位认真研究改革实施细节,制定任务表和时间表,周密部署改革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改革业务,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的经验,按时按质完成零基预算改革工作。

    (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部门预算单位要主动参与到零基预算改革中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配合改革工作,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