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开展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径向区财政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源城区开展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17年“三个十”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委办〔2017〕14号)和《关于开展县(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河财预〔2017〕35号)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区财政资金管理,有效规范政府财政收支行为,提高财政收支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我区被市政府选定为开展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的试点县区。为确保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总体目标

   (一)基本内涵

   项目库是指对申请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选评论证、排序择优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要求,通过建立科学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各预算单位报送的若干年专项项目,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的结果按照分值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入库管理,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最终实现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得到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外部有效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改革任务与时间安排

   1.6月份,印发《源城区开展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工作方案》,对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改革目标、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编制方法、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2.6月底前,完成修订《源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源城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工作。

   3.6月底前,完成软件设计等工作;争取在9月底建立好项目库管理平台。

   4.10月底前,根据出台的项目库管理办法,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审批程序,争取全面完成项目入库工作。

   5.11-12月份,在编制2018年预算中,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建立起科学的项目管理体系。

   三、职责分工

   (一)区财政部门职责

   1.制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会同区业务主管部门建设、维护项目库管理系统。

   2.审核区业务主管部门入库项目申请,协同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审核入库项目新增、变更、退出申请。

   3.根据财力状况及在库项目滚动计划、项目排序等因素,择优筛选项目编报年度预算和跨年度滚动预算,批复下达财政资金。

   4.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协同区业务主管部门实行信息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职责

   1.会同区财政部门制定、发布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录入及维护项目库管理系统的有关信息。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项目评审论证,会同区财政部门对入库项目编制滚动实施计划。

   3.提出入库项目新增、变更、退出申请,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程序报区政府审批。

   4.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会同区财政部门进行信息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由于区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改革涉及区级安排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涉及面广,参与部门多。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的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区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库管理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投入,按时完成管理平台建设,为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区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建立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协调各部门预算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入库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库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预算单位要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相关问题并及时解决,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