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源城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源城质监分局反映。
源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源城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质量强区”工作的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粤发〔2016〕9号)以及《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意见》(河委发〔2016〕10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市政府建设“质量强市”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打造质量强区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坚持质量优先、以质取胜,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坚持宏观着眼、实体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努力提升发展质量与生活品质,使全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质量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质量发展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特色鲜明的城市质量文化,夯实城市质量基础,促进城市综合质量水平显著上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状况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力争我区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到2020年,质量安全水平保持稳定。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超过96%,其中种植业(蔬菜、水果、茶叶)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6%以上,畜禽产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合格率达到96%以上;主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不低于98%;全区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省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一般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高品质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优良天数逐年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主要污染物指标基本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新丰江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现代产业标准体系。引导建材、空气能、手机等优势产业通过制订产业集群“联盟标准”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智能手机、节能保护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完善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旅游等重点领域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健全完善公共行政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快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根据精致高效农业发展需要,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二)强化计量建设基础。重点开展建材、手机、硬质合金、模具、食品安全、节能减排、环境和气候监测等领域计量检测技术、方法与应用技术研究。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争取制订一批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计量技术规范。(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食药监局、源城环保分局等单位配合)
(三)推动认证认可体系建设。鼓励更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活动。推动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通过服务质量认证,引领更多的服务业企业执行服务质量标准,不断强化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支撑力。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认证活动秩序。提升产品、体系认证水平,培育和发展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认证产品。(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源城环保分局等单位配合)
(四)提升优势传统产业质量。深入实施质量提升系列活动,选取传统优势产业中的代表性产品实施质量比对提升工作,结合监督抽查、风险监测等措施,有效监测、研判、补足质量短板,推动产业集群或行业联盟形成质量共治氛围,巩固提升建材、模具、机电、电子信息等支柱特色产业的质量竞争力水平。实施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施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高风险产品监督抽查,完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食药监局、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源城环保分局、源城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五)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发挥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的技术支撑作用,提供一站式综合检验检测服务;鼓励优势制造企业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企业生产优质高端产品。(区经信局、区科技局、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六)提升工程质量。严把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关,在全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原材料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做到工地全覆盖、施工过程全覆盖,推广施工质量精细化管理与工程质量保险等现代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建设工程质量。鼓励将客家建筑艺术和元素融入现代技术、材料、工艺,促进客家传统建筑工艺的创新。加强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严把建设工程源头质量关。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预防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裂、漏、渗”以及给排水、电气、节能等影响使用功能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定期举办施工质量现场观摩会,促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着力推进全区建筑行业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推动建筑业向工业化产业化道路发展。(区建设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源城供电局等单位配合)
(七)提升现代服务业质量。加快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重点发展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与现代城市建设相融合的生活性服务业体系和质量监管平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跨境电商、服务外包等新业态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大力发展境内外电子商务。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不断拓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领域,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服务业质量,推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创意设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以提升顾客满意度为重点,引导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普遍建立或者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进出租行业信息化管理,切实满足公众出行需求。(区发改局、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区食药监局、区旅游局、区金融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八)提升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扬尘污染排放防控机制,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动火电水泥行业脱硫脱硝污染防治,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完成省、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防治。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开展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等示范项目。加强固体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强化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集中处置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射线装置辐射环境和电磁辐射项目管理。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新丰江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地表水I类标准。(源城环保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源城质监分局、源城公安分局、源城国土资源分局等单位配合)
(九)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力度,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实施日用消费品、全区支柱特色产业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推动部门联动开展建筑材料、消防产品、儿童学生服装等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监督抽查信息公开,完善监督抽查后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质量违法企业的查处、公告力度。全力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在相关领域推广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成果,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现代监管模式。(源城质监分局、源城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源城公安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开展对食品及热点消费品的重点项目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通过科学选取样本、质量检测、生产流程监控、检验数据统计分析等风险监测程序,提前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点,及早研判、评估产品质量风险隐患严重程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共性隐患。建立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信息采集、报送和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和完善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的采集流程,定期对收集的产品伤害监测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统计、分析与报告。(源城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区农业局、区卫计局、源城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一)构建质量首负责任追溯体系。明确与消费者构成直接利益关系的企业承担首负责任,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首先承担赔偿责任,再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消费等全环节的责任追溯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配合)
(十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设立首席质量官。推动企业自觉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强化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建立健全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推动行业联盟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企业强化诚信自律意识、自觉公布并履行质量承诺。实行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推动企业落实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源城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源城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公众举报投诉情况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数据的分析研判,及时了解掌握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动态,及时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深化“双打”等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质量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质量违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行行政指导,通过说服、建议、告诫、警示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正确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性质,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帮助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源城工商分局牵头,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源城公安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我区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程度、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情况和实现程度开展分类监管,实施企业分类动态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农业局、区食药监局等单位负责)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落实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增量提质,进一步优化专利申请结构,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骨干企业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专项、先进装备制造业及未来产业等,开展专利导航、分析、预警,引导企业进行专利布局、储备和运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打造网上网下服务平台,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实施。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专利信息推送服务,推动企业专利信息利用普遍化。(区科技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六)以“互联网+”推动服务型生产制造。选取特色农产品及个性化消费品等典型行业,以“互联网+”为突破口,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柔性制造、个性定制、O2O(线上线下)等新型服务型制造模式,汇集掌握大众个性化的质量需求,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全面提升供给水平。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全生命周期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便捷化的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农业局、源城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七)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理念,引导企业根据实际积极采用5S、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开展群众性QC小组、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活动。(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源城环保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八)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品牌培育规划,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着力在支柱产业、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培育一批名牌产品。鼓励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国内注册拓展国内市场,引导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以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建筑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服务企业。(区经信局牵头,区商务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九)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积极打造专业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营运、商标代理、境外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服务。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广货网上行、商标节等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加大质量认证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区商务局牵头,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抓好质量人才培养。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各个层次的质量人才,着力培养一批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领域的质量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加强培育高层次、高技能、满足不同需求的质量专业人才梯队。更加重视产业工人素质,发展素质职业教育,加强全员质量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科技局、源城环保分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一)提升质量意识。充分发挥新兴媒体、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法制知识,将质量精神转化为社会、广大企业及企业员工的行为准则,自觉抵制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质量科普和诚信道德教育,新增一批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质量主题活动,提升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深入开展质量月、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培育“工匠精神”,将质量意识融入企业家精神,发掘、培育和表扬一批追求质量的先进典型。(源城质监分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源城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明确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甄别、告知及审核程序,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等系统,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现监管部门间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互查共用。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出台以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的行规行约,建立守信企业激励发展和失信企业惩戒退出制度。(区发改局牵头,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源城工商分局、源城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质量强区工作格局,强化部门沟通协调,启动区、镇(街道)对质量强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完成牵头负责的质量强区工作任务,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强区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工作,务求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质量强区工作,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定期组织企业、工程负责人开展质量专题教育,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开展质量理论和政策研究,定期编制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助力政府经济决策。
(三)加大政策扶持。逐步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用于支持标准化、品牌、质量赶超、质量抽查以及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名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抓好质量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质量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我区质量考核方法,完善质量竞争力指数内涵及指标设置,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质量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