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区总工会是在区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全区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有关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保护和调动我区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围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基层工会建立和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协调我区企事业劳动关系,督促加强企事业单位对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的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教育和各种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培训教育工作;根据中组部文件要求,做好下级工会领导干部协管工作。

(九)管理区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对全区工会系统企事业的创办、发展提供业务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总工会机关内设3个部(室)。

(一)办公室

1、负责调查研究工会工作情况,草拟和审核工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文件;

2、做好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3、负责企事业单位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方面工作;

4、承办区总工会上呈下达和机关部室的协调工作;

5、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信息、统计工作;

6、编印内部简报、刊物,搞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组宣部

1、负责抓好工会宣传阵地(含工人文化宫)、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2、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和健康的文娱活动,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成为“职工之友”;

3、督促和检查基层做好会员管理、会员证件及立册工作;

4、负责办理基层工会干部任免审批工作。

(三)生产生活女工部

1、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全区职工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和调研职工生活状况;

2、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负责困难职工追踪,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做好春节特困职工慰问工作;

4、检查、监督职工安全生产和有关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工作;

5、承担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6、负责全区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7、协助、督促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女工委员会机构;

8、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和职工解困基金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共6名编制。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2名。部(室)领导在编制内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