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区妇联是在区委领导下负责妇女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制订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妇女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三)发动和组织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展“三八绿色工程”、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和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活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社会各界宣传妇女,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参与儿童少年事业的社会协调,发动社会力量尤其是儿童教育、心理、卫生保健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办好各种形式的家长学校,开展优生、优育、优教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配合有关方面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六)指导各级基层妇联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定期考察镇的妇联班子,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

    (七)密切与其他(县区)妇联的联系和合作,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民主党派、宗教团体妇女组织的友谊,增进了解、交流和合作。

    (八)完成区委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妇联机关内设3个部(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文秘、档案、保密、财务、综合协调工作,编印内部刊物,管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女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二)权益部

    负责制订妇女事业发展规划,反映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负责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重大侵权案件;负责对妇女进行思想、文化、科技等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整体素质。

    (三)儿童部

    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三优”宣传工作,制订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家长学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妇联机关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1名,共4名编制。领导职数:主席1名,副主席1名。部(室)领导在编制内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