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源城区召开2017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会议,提出要奋战100天,全力抓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在短时间内实现市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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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全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暨2017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对源城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自去年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市区空气质量虽然得到改善,但在个别时间段仍出现环境空气污染物异常升高的情况。会议提出,要抓好工业减排和环境监管工作,着力提高扬尘管控工作力度和效果,进一步规范煤炭使用管理,落实各镇街的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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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各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本属地、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统筹整改工作,加大自查自纠自改工作力度,在整改问题落实上、责任落实上、环境执法检查上持续用力,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站在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立场,充分认识到城区环境改善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在思想行动上与市、区两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做好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迎难而上,以更加扎实、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特别强调,整治大气环境、改善空气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关键靠落实。此次源城区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既是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也是向环境污染行为“宣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务必根据任务分工,积极谋划,迅速行动,抓好落实。具体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整治。要通过加快陶瓷、钢铁企业烟气治理步伐,逐步依法清理取缔辖区内的红砖厂,做好秸秆、生活垃圾焚烧防控工作,有序淘汰燃煤小锅炉,积极实施好“控尘”“管车”“治烟”三大防治行动,实现重点突破。

 

二要强化依法治污。区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把贯彻实施新环保法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和单位,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允许以罚代管、遮丑护短。

 

三要倡导全民治污。要广泛动员公众投入环境保护事业,积极引导公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要坚持长效治污。要加快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把企业准入关,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将环境治污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体系中,作为选人、用人的参考标准,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责任,激励引导领导干部持之以恒地做好治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