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出台了《河源市2017年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扬尘管控组工作方案》

(简称《方案》)自10月起至今年底将严厉打击扬尘污染环境行为《方案》要求“泥头车”要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微信图片_20171108091050.jpg

网络图片

 

《方案》提出,河源将对城区所有建筑、市政、水利、公路、土地平整、取土点等工地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6100%”;

 

建成区内(含东源县城)施工工地外的渣土和粉状物料逐步实行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开展“泥头车”运输途中超高限及遗撒问题及违法营运专项执法检查。

 

《方案》提出,我市还将加强对市区沿江路、中山大道等重点道路冲洗、洒水和机械化清扫,减轻道路扬尘;

 

制订市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在市区禁烧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控制森林山火发生;加大力度清拆整治全市范围内非法砖瓦窑厂。

 

记者注意到上述扬尘管控措施都已经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单位

 

扬尘管控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

1、城区所有建筑、市政、水利、公路、土地平整、取土点等工地落实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6100%”。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建筑、市政)、市水务局(水利)、市公路局(公路)、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平整等)、市国土局(采石场、取土点)。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河源高新区管委会、源城区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代建局。

 

2、建成区内(含东源县城)施工工地外的渣土和粉状物料逐步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开展“泥头车”运输途中超高超限及遗撒问题及违法营运的专项执法检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源城区政府、东源县政府、河源高新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代建局。

 

3、加强对市区沿江路、滨江大道、迎客大道、兴源路、红星路、建设大道、永和路、中山大道、新风路、大同路、文明路、河源大道等重点道路冲洗、洒水和机械化清扫,减轻道路扬尘。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源城区政府、河源高新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委会。

 

4、制订市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相关管理规定,禁止在市区禁烧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控制森林山火的发生。

 

责任单位:源城区政府。

配合单位:河源高新区管委会、江东新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在市区范围内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秸秆、杂草、树枝、落叶等物质,由市城管局负责;建筑工地内焚烧建筑垃圾由市住建局负责;露天焚烧工业固体废物,由市环保局负责;露天焚烧医疗垃圾,由市卫计局和市环保局负责;东源县辖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由东源县政府负责;

 

紫金县、和平县、连平县和龙川县也应划定垃圾、秸秆禁烧区域,出台管理规定。

 

市农业局牵头研究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指导农作物秸秆综合防治利用。农村垃圾和秸秆的露天焚烧管理由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力量进行宣传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秸杆、垃圾等物质燃烧违法行为,协助查处违法焚烧秸杆、垃圾等违法案件。

 

5、加大力度清拆整治全市范围内非法砖瓦窑厂

责任单位:源城区政府、市国土局

 

如果你发现扬尘污染环境行为可以拨打12345政府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