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将2017年源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
1、招聘单位为东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2个民营经费自筹医疗卫生单位。职位详见《东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一)、新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二)》(附件1)。
2、受聘人员为民营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自筹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年龄要求见职位表,设定为35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和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 2018年1月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区政府大院E栋5楼(区卫计局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好并双面打印)、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用合同和工资发放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18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地点为河源市源城区公园东路1号区政府大院E栋5楼(区卫计局会议室),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①专技岗位笔试为医疗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②辅助岗位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按岗位从笔试考生成绩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1:2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考试结束后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根据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将在同职位报考者中依次递补。
(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源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工作经历、相关证书等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
(三)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要求工作经历的,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版)》(附件3)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相近且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五)应聘者属于“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上级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优待人员的,现场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六)招聘咨询电话:源城区卫计局0762-3332874;东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62-3810660;新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62-3382315。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