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2016-2020年)》(粤办函[2016]89号)及《河源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2016-2020年)》(河府办[2016]1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曹新华(副区长);副组长:凌志成(区府办副主任)、缪肖军(区水务局局长);成员:张福田(区水务局副局长)、刘慧萍(区发改局副局长)、叶亦书(区经信局副局长)、罗伟明(区教育局党组成员)、黄江清(区财政局副局长)、刘平原(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副局长)、彭定汉(源城环保分局副局长)、李少康(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汪斌(源城规划分局副局长)、张学栋(区农业局副局长)、刘文辉(区统计局副局长)、冯新强(区城管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张福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咏梅(区水务局)、潘琳(区统计局)、张明辉(源城环保分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此项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自行撤销。

   

(据源府办函〔201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