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办发〔20172号)以及《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河府办明电〔201719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成立源城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孔德胜(区委副书记、区长);副组长:钟志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邱瑞勇(副区长)、刘小平(副区长);成员:诸秋林(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陈志田(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府办主任)、曾庆起(区卫计局局长)、杨辉强(区财政局局长)、黄锦忠(区发改局局长)、邝朝晖(区建设局局长)、吴宏亮(区法制局局长)、刘明辉(源城国土资源分局局长)、肖宁(源城规划分局局长)、吴葵光(源城环保分局局长)、李东明(源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黄智伟(区代建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由曾庆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源府办函〔201755号)